香港特区拟设立“原授专利”制度

2013/02/16发表

  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公布,香港专利制度未来路向,将设立“原授专利”制度,把实质审查工作外判予其他专利政府,同时保留现行的“再注册”制度;保留短期专利制度,并作出适当的优化;及长远而言,设立全面的制度规管专利代理服务,并分阶段达到该目标,及制订适当的过渡措施。

  根据香港专利制度检讨咨询委员会分析,设立“原授专利”制度可显示政府致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一个与各先进经济体系看齐的专利制度,还可以自行决定可享专利性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审批的程序等,尽量切合香港本身的发展需要。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原授专利”制度可有助培育和吸引人才、促进专利代理业务的增长,及为理工科的毕业生提供更多出路。发言人又表示,在发展“原授专利”制度的同时,现时的再注册制度会继续并行。

  至于针对商业寿命较短产品的短期专利制度,咨询委员会建议保留,并作出若干改善措施,例如要在诉讼前作实质审查,以防止滥用。

  在专利代理服务业方面,很多设有“原授专利”制度的地区,都以立法形式规管。咨询委员会建议,长远而言,香港应以设立全面的制度规管专利代理服务为最终目标,但须分阶段实行,期间可以制订适当的过渡措施,以作为“原授专利”制度的配套。发言人说,政府支持咨询委员会提出对进一步发展专利制度的策略性建议。下一阶段,政府会继续与咨询委员会商讨,以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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