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大战种子巨头 美国种子产业何去何从?

2013/02/19发表

  《圣经》中有这么一则故事,巨人哥利亚常常欺负和骚扰村里的小孩。一天,一个17岁的牧童大卫来到村庄看望他的弟兄们,他问道:“你们为何不站起来打倒巨人?”弟兄们害怕地答道:“你没看见吗?他是如此巨大而难以被打倒。”大卫说:“正因为他如此巨大,他就不能逃避我们的攻击。”余下的历史我们都了解,大卫仅仅用一根绳子就杀死了巨人。

  本周,美国最高法院将审理孟山都RR专利种子侵权案。一方是印第安纳州75岁农民弗农·休·鲍曼,另一方则为大名鼎鼎的美国种子巨头孟山都公司。

  关于孟山都公司

  孟山都公司是一家跨国农业生物技术公司,创始于1901年。孟山都公司的农用产品位居世界领先地位,主要采用生物技术开拓农作物市场和除草剂产品,其生产的旗舰产品“Round-up Ready(农达)”是全球知名的草甘膦除草剂。目前孟山都公司也是转基因种子的领先生产商。这些产品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保护环境,有一半以上在美国以外销售,世界农业市场的状况将决定产品的销售量。

  种子专利案陷入拉锯战

  事情起源于2012年,印第安纳州一位农民,弗农·休·鲍曼用买到的第二代大豆种植后自留的种子二次种植;孟山都公司认为,该自留种子里混入了孟山都转基因大豆种子成分。按照孟山都公司规定,使用该公司种子的农民不得自留种子,必须每年都向孟山都公司购买并要签定不留种子的购买条约;否则,就按侵犯产权对待。以此为由,孟山都公司在下级法院起诉鲍曼的行为对公司RR专利种子造成了侵权,并要求对方支付84000美元的侵权赔偿费。

  鲍曼声称孟山都公司的种子全美国都在种,自己的自留种子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一小部分孟山都公司种子的基因。但是他并不认为孟山都有权控制这些二代种子,况且自己的收成对于孟山都公司庞大的年收益来说,不值一提,更不用提侵权。

  当地法院判决他的行为对于孟山都公司造成了侵权并要求要他赔偿,鲍曼不服,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现在最高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重大的转折。鲍曼的做法极有可能改变孟山都过去20年种子经营模式。

  专利权穷竭成争论焦点

  根据专利权穷竭原则,只要经专利权人许可,将他(或他的被许可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投入了商品流通领域,则这些产品的“再销售”,均不再受专利权人的控制,即专利权人对它们的独占已告“穷竭”。此案中,鲍曼的代理律师认为鲍曼的二代种子不过是衍生物,孟山都公司并不拥有专利权。

  然而孟山都公司认为事情并非如此,因为种子具有可复制性,而鲍曼通过种植含有转基因的种子则制造出了很多“复本”。“如果农民都买我们的专利种子种,获得二代种子后不对我们支付专利费,那么这些专利还有什么意义呢?”孟山都代理律师大卫·斯奈福利说道。

  很显然,鲍曼的做法对于孟山都以及整个美国的农业产业链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鲍曼的上诉成功,那么对于美国农业来说无非将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美国种子行业又将何去何从?本网站将随时跟进审判结果。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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