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牵动日企神经 有望年内出台

2013/04/01发表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 (记者孙辉)“新商标法出台后,日本企业在华的知识产权将会进一步得到保护”,3月21日,中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论坛在东京举行,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议委员会前主任侯丽叶如是说。

  该论坛主旨在于加强中日知识产权交流,了解两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最新进展,分享双方在知识产权机制、培训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议委员会前主任侯丽叶就《中国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进行基调演讲。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就《中国专利保护及商业秘密的保护》作了介绍。厦门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林秀芹教授就《中国商标法的最新修订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进行了演讲。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刘晓海教授就《专利侵害认定和赔偿问题》做了论述。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张秋龙董事长就《日本企业在中国的商标保护及运营战略》做了分析。一百多名日本企业界人士与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展开交流。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议委员会前主任侯丽叶透露,新的商标法有望在年内出台,将从方便注册申请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做出调整。为了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的商标法还对抢注商标作出规定: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明确禁止把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

  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新的商标法增加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的种类。同时增加了惩罚性的赔偿规定,提高了侵权赔偿额。

  侯丽叶说,新商标法对日企在华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在日本访问期间新商标法成为企业不断提及的焦点。

  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张秋龙董事长表示,近年来,既有日本商标在中国遭到抢注,如“蜡笔小新”、“赞岐乌冬”等,同时也有中国商标遭日企抢注,如“狗不理”等。商标的假冒、侵权行为往往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问题,针对这种现象,需要根据各国相应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也需要各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害方面进行合作。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科技处领事王学睿表示,2012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65.3万件,同比增长24.0%,受理三种专利申请205.1万件,同比增长26%,均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这其中,不少来自日企,同时也说明这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有了显著增长。

  此次论坛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日中交流协力中心主办。

  日中和平友好联络会秘书长李大清表示,此次研讨会旨在加强中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交流分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经验,探索中日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中日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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