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际巨头如何在专利战中运筹帷幄

2013/04/03发表

  案 例 ①

  2007年8月起,夏普先后在美国、日本、韩国向三星发起液晶显示领域的专利诉讼。2007年底,三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对夏普的诉讼,两大液晶显示巨头的专利拉锯战正式揭幕。2008年至2009年,双方的专利战愈演愈烈,ITC先是认定夏普侵犯了三星2件专利,接着又裁定三星侵犯了夏普的4件专利,双方各拿下一局后,又掀起了新一轮诉讼。直到2010年2月,两家企业签署协议达成和解。自此,持续近3年、涉及全球21场官司的这场巨头间专利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点评:夏普与三星,一个被称为“液晶之父”,一个则是多年蝉联全球显示器市场占有率第一。两大巨头的专利战争虽持续时间长、较量激烈,但最终结果却非两败俱伤,而是以互利共赢的和解形式收场,其中经验值得探究。应当看到,不论是夏普刻意起诉,还是三星沉着应诉和反击,直至最终达成和解,说到底凭借的都是手中持有的优质专利。如果专利实力落后,不论是起诉或应诉,终将少底气,易被动,就算力求和解,有时也由不得一己之念。看来,想要加入专利战,一定得攒好手中牌。

  案 例 ②

  2003年至2005年间,夏普多次起诉友达光电与液晶显示相关的专利侵权,友达于2005年年初开始反诉,双方最后达成和解。紧接着,LG显示公司又在2006年和2007年间对友达发起诉讼,在这轮较量中,友达作为台湾面板商第一次在国际专利诉讼中取胜。当5年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到期后,夏普于2011年年初再次起诉友达,最后两家公司签署了专利交互授权合约。同年6月,三星控告友达侵犯其多件专利,友达在当月就进行反诉,2012年1月双方达成和解。

  点评:通过专利博弈,不仅能获得技术、资金、品牌等多方面竞争优势,还能借此打压行业新秀的发展势头,难怪夏普、三星等巨头对后来者友达的“炮火”如此猛烈。我们看到,在2003年与夏普的较量中,友达在1年半后才进行反诉,而在2011年和三星的对抗中,反应速度则是短短的一个月。正是创新实力的提升与专利博弈经验的积累带来了这一显着变化。可见,对于正在崛起的企业而言,应时刻做好与强者进行专利博弈的准备,并能在“战火”历练中不断积累专利,赢得自信和稳健。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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