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及展览以"去伪存真、传承文明、创新发展"为主题。全面阐述当下书画界中知识产权的问题,艺术品侵权的界定;届时邀请中国当代书画大家、知识产权庭法官就典型案例现身说法,依照现有的法律适用现有的发展;就书画界中的实务做出分析与探讨,挖掘艺术品潜在商业价值;沟通与探讨适合中国书画界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路径。
孙建红: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孙建红律师现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中国音像协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中国出版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这个问题,说得太具体或者太专业的时候,就会使得搞艺术的人觉得一头雾水,因为很多都是术语。现在我们的知识产权法,99%跟艺术作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是著作权的东西。我们现在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书画艺术作品到底有哪些著作权,从事书画艺术创作或者相关的人员对这个应该清楚。
第二,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们的《著作权法》基本上就是舶来品,改革开放之后从国外借鉴来的。我们现在哪些该做,哪些没做,哪些一直还没有,应该给它健全。比如在欧洲国家,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中,非常好的地方是,他们还有一些制度,应该为我们艺术界所重视。比如有两点,第一点,跟美术作品著作权有关系的,叫做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我们是不是能够在这里面经过思考借鉴,然后在这里面建立起来。比如美术作品追溯权的保护,这个我要稍微做一点解释,现在咱们国家的《著作权法》正在修改,艺术界要是没有自己的要求、没有自己的呼声,那边修改可能就把这个事给pas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