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周刊四百六十七期 腾讯诉争微视商标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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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相关二审行政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认为诉争商标“腾讯微视”与高捷盛世公司“微视”等商标相比,整体呼叫和结构要素均存在一定差异,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裁判结果显示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做出裁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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