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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杰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评选活动现已启动。正面向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或法务团队、拥有在华业务的国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或法务团队进行全面海选,可通过自荐方式参与报名,也可通过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等推荐的方式参与报名。获奖者将通过业内推荐与专家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与自荐将持续至2021年11月20日。“2021年度中国杰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评选结果将在“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2022年1月15日)现场揭晓并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同时通过多家媒体渠道对外公开发布。
2021年10月,国务院同意在中国28个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同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此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再次推出了“2022年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调查与推荐活动”。最终的推荐榜单与结果将在“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2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2022年1月14日-16日)”上发布。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六种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对于此类主题所涵盖的具体成果,无论多么实用、新颖或有创造性,皆一律不被纳入专利保护的范畴。而对于不授权客体的判定,并不像对新颖性或创造性的评述那样需要提供证据来辅助对比,仅靠演绎推理就能直接得出结论;因此,清晰地界定该条款中各项法定排除对象的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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