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余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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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余延华
做一个有情怀的知识产权人

  先后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的余延华,曾就职于青岛仲裁委员会、国内及香港律师事务所、民营及外资企业从等,有着19年法律工作经验,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2003年,在从事了8年的通用法律工作之后,余延华根据自身理工科背景的优势结合在法律领域的实践经验,将工作重点聚焦在了知识产权,并加入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标准部工作,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正式开始在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各个环节及工作岗位积累经验。2012年3月,为了寻求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并尽可能得接触各行业精英,余延华以总法律顾问身份加盟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开启了职业生涯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成立于1996年8月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且快速发展的创新型企业。作为整体照明解决方案提供者,欧普照明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现拥有员工6000余人,而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高达过亿元。这样一家注重自主研发且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照明标杆的企业,在余延华加入前,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仅为8项,且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成为了制约公司研发进一步发展的薄弱环节。入职后,余延华全力打造欧普知识产权战略,短期内便建成知识产权从申请到维权的管理体系,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标准及法务电子管理系统,使欧普照明专利申请量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欧普照明的知识产权及标准事务统一由法务部执行,公司共吸纳20余位知识产权顾问和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人员高达13位,发明专利申请量上升到每年百项以上,并于2014年获得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称号。随着品牌、技术等无形资产在公司发展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在确保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回首过往十余载,岁月流转,变化的是余延华对知识产权理解的愈见加深,实践经验的丰富完善以及对整个行业全局观的逐渐把控;不曾改变的是他始终坚持着的知识产权梦想和情怀。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为中国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而奉献。
 
  China IP:您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本科所学专业为机械设计及制造,研究生阶段攻读民商法,同时还修习过管理相关专业,此外也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以及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所有这些教育和工作经历对您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起到了哪些辅助作用?
 
  余延华:本科所接受的严格的工科教育对专利工作是必要的,能帮助我理解复杂的专利技术方案,和发明人进行有效讨论。专利代理人资格和律师资格是我从事工作的敲门砖。国内的法学硕士学习使我的法学理论背景得到提升,国外的法律硕士学习使我增强了国际法律事务的信心。
 
  但更重要的是,这2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使我尽可能多地接触到了不同性质的工作实体以及不同门类的法律部门,大大增强了自己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能力与自信。企业的法务综合性很强,知识产权对品牌公司和技术公司又殊关重要,会涉及到企业经营的不同方面。具有一个全面的知识结构和法律经历能帮助我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发展需要。
 
  China IP:自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至今,您所遇到的最大阻碍或挫折是什么?您是怎样克服的?
 
  余延华:遇到的最大阻碍还是知识产权维权的大环境仍然欠佳。一方面,国内很多商家的诚信意识缺失,想方设法地傍名牌,捞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屡禁不绝。比如说,国内一些人在香港甚至在内地注册包含欧普字号的企业,再所谓监制或者授权生产,通过混淆消费者来获取利益。还有一些人围绕我们的驰名商标注册类似商标。这些行为,每年都耗费我们大量精力以及成本去应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知识产权的执法对这些人仍然缺乏足够震慑力,仿冒假冒仍然是有利可图的事。但作为知名品牌商,我们自己也可以做很多事,比如今年我们提起了一系列诉讼,包括"海宁欧普"、"天津欧普"、"广东欧普"、"深圳一欧普"等一系列假欧普被判令改名,撤销类似商标和域名,赔偿损失。我们在香港的投诉,也促使十来家假欧普被香港注册机构改名。
 
  China IP:请您结合自身的工作情况,谈谈如何才能成为优秀的知识产权经理人?
 
  余延华:优秀的知识产权经理人,应该是和业务紧密结合,了解业务需要,并且能解决业务的实际问题的人。
 
  知识产权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排优先级的话,首先是能解决与销售和利润相关的业务的"心头之痒"。比方说,欧普作为行业的驰名商标和领袖品牌,有些不良企业和个人傍名牌仿冒和假冒欧普产品,对销售工作产生了困扰,反应强烈。那"打假"就是一个优先的重要工作。这几年欧普的打假工作做得轰轰烈烈,在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业务认可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价值。
 
  从自身能力的角度,知识产权经理人要在知识产权创造的各个环节都要具备相应能力。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专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有的知识产权人是过于专业了,撰写专利的就一直写,从不置喙于许可谈判或者诉讼。知识产权人员的一个重要配置是针对企业某一个业务部门,是这个业务部门的知识产权窗口。那所有的问题都可能产生,比如专利、商标、版权、合同、谈判、争端解决。所以,应该有比较全面的工作能力。某一个非常复杂的专业问题可以留待外部机构去解决。整体无形资产管理能力是我在欧普法务部一直推崇的。我们有的知识产权顾问,以前着重于撰写,现在我们也要求他们进行知识产权维权,市场上去收集侵权证据,由于他们具有较强的技术和专利知识,对侵权的判定能力就很强,通过诉讼索赔,几个诉讼下来,他们整个流程就很熟了,谈判能力,出庭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他们的表现一点也不比诉讼对手高薪聘请的执业律师差。这都是工作锻炼出来的。
 
  China IP:在您看来,就整个行业而言,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那些亟待解决和突破的问题?
 
  余延华:知识产权发展亟待解决和突破的问题,一个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是比较弱。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只有创新的成果得到尊重保护,才能促进企业在创新上的不断投入。如果侵权人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但总体来说,侵权人如果能从侵权活动中获益,那假冒侵权是屡禁不止的。作为权利人,不论是对侵权获利以及自身损失举证还是很困难,有的执法者在对损失自由裁量的时候力度偏弱。最近在知识产权界热传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议,拟议中的专利法的修改草案,都反应了中国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趋势。
 
  第二个问题是警惕浑水摸鱼的所谓"知识产权",我们要保护的是真正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一些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知识产权混迹其中,比如一些纯粹抄袭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及一些明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模仿抄袭他人驰名著名商标的搭便车的行为不应得到保护,哪怕是抄袭的国外品牌,司法都应该秉持一个标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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