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 罗马尼亚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罗马尼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创始成员国。2003 年3 月1 日起,罗马尼亚加入欧洲专利组织,2007 年1 月1 日加入欧盟,随后成为共同体商标委员会的一员。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负责本国发明、实用新型、补充保护证书、商标、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专利

在罗马尼亚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获得专利,即申请人可以向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申请罗马尼亚国内专利,也可以向欧洲专利组织申请指定罗马尼亚的欧洲专利,还可以在《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国家阶段向罗马尼亚申请专利

在任何技术领域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可以在工业上应用的发明,均可以授予发明专利。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内设专利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专利申请,并在审查报告的基础上决定授予专利或驳回申请。罗马尼亚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 年。在此期间,申请人每年都应当缴纳专利维持费。

2008 年起,罗马尼亚开始保护实用新型专利。具有新颖性、超出单纯的专业技能并可在工业上应用的任何技术发明,均可以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不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授予后,专利所有人享有专有权,其保护期限为6 年,可申请续展两次,每次续展期限为两年,最长保护期限总计为10 年。

商标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权在罗马尼亚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罗马尼亚是马德里国际商标联盟的成员国,2007 年1 月1 日加入欧盟,随后成为共同体商标委员会的一员。在罗马尼亚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对商标进行保护:申请人可以向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申请罗马尼亚国内商标,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指定罗马尼亚的国际专利,还可以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直接提起欧共体商标申请。

一般规则仍适用于商标申请。被要求产品的性质不会阻碍商标的注册。各类型的标题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宽限期为五年,使用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十年。续签申请可以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三个月内提起,也可在注册商标到期后六个月内提起,但是要加收50% 的费用。

2010 年,罗马尼亚修订并公布了新的《罗马尼亚商标法》,在注册程序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自商标申请日起到予以核准注册的法定期限为6 个月;专利商标局依职权驳回申请或有第三人提起异议的,该期限可以延长。

对审查程序最重要的修订是规定专利商标局依职权审查决定驳回申请的,应当有绝对理由;而第三人提出异议的,只需要有相对理由。申请人支付申请费和公开费后,应当在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7 日内公开该商标注册申请;第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3 个月内,应当支付专利审查费,审查员将根据绝对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由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

查的审查员等三人组成的商标异议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程序结束后,应当根据绝对理由和/ 或相对理由,做出核准或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工业品外观设计

2007 年,罗马尼亚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罗马尼亚法律,以两维或三维方式呈现,由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和/ 或产品材料本身、和/ 或其装饰等主要外形结合而成的一个产品的外观或其组成部分,如果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则可受到法律保护。用于同类产品的相似工业设计可以打包进行一次性申请,数量以100 件为限。

申请罗马尼亚国内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接受专利商标局依职权进行的实质审查。罗马尼亚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 年,但可以连续三次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5 年,最长保护期限总计可达25 年。

 

本文由Cabinet Enpora知识产权事务所商标代理人Nicoleta Tarchil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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