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词风波”能否唤醒影视圈的知识产权意识?

2014/03/20发表

  新华社杭州3月18日电 题:“改词风波”能否唤醒影视圈的知识产权意识?

  演员宋丹丹一句“拍戏不是拍剧本”的说法,近日演化成国内影视圈的一场“改词风波”。这场风波表面看是演员与编剧之间的“口水仗”,实则暴露了我国影视剧产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矛盾,焦点之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从历史上看,演员自作主张改动剧本早有先例。当年张瑞芳改《屈原》被郭沫若奉为“一字之师”,姜文改《芙蓉镇》也被谢晋充分认可。可见演员并非不能改动剧本,关键在于是不是“随意”修改、是不是征得编剧认可。正因如此,早期中国电影中,编剧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之后才是导演、演员等其他人员。

  反观近些年来的国内影视剧,编剧地位可谓每况愈下,署名从在片头字幕中的首位变成了连片尾字幕中只有摁暂停键才能找得到,演员的头衔则越来越大,从“特邀主演”到“领衔主演”“友情出演”“主演”等不一而足。网络影视剧简介画面,更是只有导演和主要演员,不见编剧。

  一名演员的一个说法之所以演化成“改词风波”,原因正在于其戳中了编剧们的集体痛处——影视剧生产中一些投资人、导演、演员缺乏对编剧知识产权的尊重。

  这场“改词风波”还引发了业内人士关于国内外编剧地位与影视剧创作质量的比较。

  很多人都知道韩国电视剧《来自星星的你》在我国热播,但鲜有人知晓“编剧中心制”正是韩剧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韩国影视界明确规定,导演不能擅自修改剧本,演员修改台词更是对编剧的“大不敬”。

  术业有专攻,导演、演员的优势在于表演技能,编剧的长处在于对戏剧寓意、整体架构、表现风格的把握。各方互相尊重,取长补短,才能相得益彰,生产出高质量的戏剧。

  所谓剧本,顾名思义即一剧之本,是所有戏剧包括影视剧的源头。戏剧质量高低,首先看剧本质量。没有好剧本,就不可能有好戏剧。进一步提升国内影视剧质量,不妨从尊重编剧知识产权开始。

本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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