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启动第三次修订

2011/07/15发表

  本报讯   据新闻出版总署昨日消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近日正式启动,将直面传播环境的新挑战,致力于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并自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曾两度修订。随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著作权法律制度遇到严峻挑战。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此次修订将立足国情,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致力于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掌握好著作权法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记者:商西)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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