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方流外 我国需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2009/02/26发表

      中药作为国粹之一,在我国医药产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西药、“洋中药”的不断冲击加之过去我们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轻视,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长期流落于民间,有的甚至被国外厂商无偿或低价掠走、抢注赚取巨额利润。

  据最新统计,目前世界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超过160亿美元,而我国中药制剂年出口仅在1亿美元左右,占其中的3%至5%。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每年天然植物药进口已超过6亿美元,并以每年200%至300%的速度增长;国家5个一级保密处方药迄今无一申请专利。近20年来,我国中药在国外申请专利只有近千项,而外国在我国申请的此类专利却高达1万多项。国外植物药凭借知识产权大量进入中国市场,“洋中药”敲响了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

  近年来,由中药知识产权问题引起我国中药企业与外国中药企业的司法官司屡见不鲜,然而往往以国内企业败诉而告终,原因就是我们没有专利没有知识产权。这使我国中医药行业开始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品牌意识。国家近年也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技术保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保护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这些法律法规在保护我国中药知识产权问题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近日,记者从一直致力于中医药研究的中华中医药学会委员、中国民族医药开发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金圣方医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继顺那里了解到,作为多年从事中医药研究的他,不仅研究开发新课题,研发新中药制剂,而且十分重视对研究成果的保护。迄今为止,他研究的管氏风湿焓、管氏颈椎焓、管氏康复被褥均以申请国家专利,他的管氏膏药还申请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说:“中医药不仅重研究更应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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