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俊:“山寨”行为不能触犯法律

2009/03/10发表

      人民网知识产权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韩静怡)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孔祥俊做客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与网友就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对于目前被广泛谈及的“山寨现象”,孔祥俊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孔祥俊表示,现在“山寨”这个词用的很广泛,引起很多人的兴趣,谈论的也比较多。但是“山寨”本身是一个模糊用语,没有非常清晰的界定。但是法律很严谨,判断“山寨现象”要区分很多情况,关键是看一种“山寨”行为是不是触犯特定的法律,只要它不触犯法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由于“山寨”这个词太含糊,所以不好从一个角度或者一种性质上来界定它,在法律上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孔祥俊认为,日常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会不断出现一些新词语,这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自然现象,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只不过在搞法律的人眼里,不论是出现什么新词语、什么新行为,触犯法律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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