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可作为商标注册 气味仍不允许

2013/04/16发表

  目前,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这次修订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气味”未被允许。在4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解释:“气味离商标和社会生活事务还是远了一点。”

  张建华介绍,这是一次“问题回应式”的立法,商标法修改主要是针对以下不正当现象展开的:一、商标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声音还不能作为商标组成元素。二、很多申请注册商标的并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抢占商标的资源。比如,奥运会开过后,很多奥运冠军的名字被注册成商标。三、明知某一商标存在已为他人使用,还去抢注这一商标。四、为不正当竞争目的提出商标注册异议,将整个商标注册过程拉得很长。五、为了认定驰名商标不惜制造案件,以获得国家机关“背书”,因为驰名商标都是在案件当中来认定的。六、在商标代理领域存在恶性竞争,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权益。七、权利人赢了官司却不能弥补其因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

来源:中国网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