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应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4/03/04发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通信总经理郑杰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通信总经理郑杰今天(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上世纪90年代颁布,已经有20多年历史,在新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郑杰代表认为,在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类似“3Q大战”、“3百大战”等出现的新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合适的条款可以使用,原因在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列举法,列举法缺乏兜底性条款,一些新的竞争的方式,新的经营的模式在里面没有列举到,没法参照。”

  此外,郑杰代表认为,当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管制的主体也太过于局限,局限于盈利机构,有些非盈利机构,比如说行业协会,它也会涉及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然后做出一些不规范的举动,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材采购方面有时候也有不规范的举动。

  郑杰代表还认为,类似于“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超过五千元”的规定是根据90年代的标准制定,如今不符合当前的现实:“我们就一刀切,就(不超过)5000块钱人民币,但90年代到现在,当时的5000块到现在50000块都不止。可以跟国际上学,把商品销售的交易额,比如说我有奖销售不得超过交易额的10倍20倍。”

  无法解决新问题,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郑杰代表呼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移植到了互联网上,类似互联网企业间互相进行商誉诋毁、域名抢注、流氓插件、强制删除、更改设置等各种手段花样百出,无论是对市场竞争秩序还是对用户权益都带来了严重冲击,政府应尽快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环境。

本文来源:央广网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