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语文书”涉嫌侵犯版权

2014/07/09发表

  作家叶开编著的《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以下简称《语文书》)今年3月出版以来,销量持续飘红,一个月内加印6次。这本图书收录了E.B.怀特、卡夫卡、莫言、王安忆等中外名家的名篇,是作家本人心中理想化的语文教材,出版之后,赢得颇多掌声,被视为对当下语文教学的有力反思。

  昨天(7月8日),上海译文出版社指出《语文书》涉嫌侵犯5本书的翻译版权,因此状告该书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等三方。

  译文社提出,该社拥有独家出版版权的E.B.怀特《夏洛的网》《吹小号的天鹅》、格拉斯·亚当斯的《银河系搭车客指南》《宇宙尽头的餐馆》、台湾作家朱天文《炎夏之都》等5本书共9篇文章的内容,未经该社授权就被收入了《语文书》,《语文书》有侵权嫌疑。“《夏洛的网》 和《吹小号的天鹅》是译文社的畅销书,每年加印数都在几十万册,出版社在跟海外出版方签订的授权合同中有约定,出版社没有转售版权的权利,一旦发现盗版,有义务采取一切手段保护版权。”

  副总编辑吴洪还指出,两个月前致函江苏文艺出版社商议此事,得到的回应是,对方并不承认有侵权的存在,因此只能走法律程序。据悉,目前,浦东新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开庭日期定在了7月25日,被告方分别是江苏文艺出版社、凤凰出版集团和新华传媒三方。其中凤凰出版集团旗下的凤凰联动是该书的策划出品方,新华传媒是该书的销售者。译文社向法院主张,第一要停止销售侵权作品,第二要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第三承担诉讼费。

  江苏文艺出版社总编辑王宏波回应,出版社方面已经得知此事。他解释,这本书的性质是选文,涉及了很多作者和文章。出版社会尽量和作者联系,但有的作者联系比较难,所以江苏文艺跟文著协联系,把稿费转给了文著协,由后者分发,且在书上已经将文著协信息标明了。针对异议,江苏文艺出版社还提出,已将稿费转交中国文著协。

  但吴洪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说已经跟文著协沟通了此事,这就意味着如果有译者或作者来问起这个事情,由文著协代为处理。我们上海译文出版社在上海,译者也不难找到,怎么能通过文著协来中转呢?我认为,文著协不是版权代理机构,应该明确界定文著协代收代转稿费的权力边界。这也是我们打这样一个官司的目的,文著协到底做哪些事情。否则大家都不找版权,都推给文著协了。”

  选编该书的作家叶开不在被告之列,对引起的版权纠纷并不清楚,但他认为,在一时很难找到著作权益人的情况下,由文著协来转稿费,有一定的合理性。

  那么,中国文著协有没有义务和责任代收代转稿费呢?文著协是不是可以取代著作权益人接纳代转稿费?今天上午,记者致电中国文著协,办公室负责人赵洪波女士并不确认已经收到了江苏文艺出版社的稿费。针对此次争端中涉及的文著协权力边界问题,以及是否有义务取代著作权益人接纳代转稿费的问题,对方称,还需要协商此事后再回应。

  文著协的全称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开显示:“文著协是我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全国报刊和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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