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中文字体需要知识产权保护

2012/03/14发表

  议案诉求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今年的议案是《数字化中文字体、字库知识产权保护》。许智宏解释,所谓数字化中文字体、字库是汉字书写文化在计算机时代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数字化中文字体、字库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法律保护的不明确、字库版权意识的薄弱,导致我国字体、字库设计产业面临生存危机。该产业的危机也极大影响了新闻出版类文化产品、各类平面设计产品及文字应用界面相关产品的视觉美感和效果,制约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中文字体、字库产业应予以明确、适当的法律保护。

  议案建议

  一、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将字库和字库中的单字明确列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客体。

  二、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将有独创性的单字和字库明确列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客体。由此,没有独创性或独创性不高的字库可开放给社会公众使用,以满足基本用字需要。

  三、用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字库和字体的权力体现方式,引导字库厂商合理使用自身权力,教育社会公众尊重字库和字体的知识产权。

  四、可以考虑将字体、字库在基于社会公益目的且非盈利使用时,对其权力范围作出进一步限定或者给出合理使用的范畴。

  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