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公司轨道交通领域专利运营现状初探

总第190期,董丽 国东芳 冯建阁 王希波发表,[专利]文章

西门子公司轨道交通领域专利运营现状初探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正高级工程师

国东芳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冯建阁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技师

王希波 |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咨询师

随着我国高铁技术国产化推进和高铁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各车辆生产企业都积累了数量较多的专利。这些专利是企业未来发展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如何盘活存量专利、提高专利实施率,是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国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科创规[2020]15号)指出,中央企业要“加大知识产权实施力度。鼓励建立内部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有偿使用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实施率。制定企业对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程序和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分级管理,盘活现有资源”。

本文以2014-2021Derwent Innovation(德温特专利数据库)和incoPat(合享专利数据库)中的专利数据为依托,通过对轨道交通技术主要海外企业的相关专利运营数据(主要依据专利转让的专利运营形式)的检索,揭示其专利运营的主要技术专业领域/部件/产品、专利运营相关方等信息,力求为目前国内高铁企业的专利运营提供方向性参考。

竞争对手专利运营总体情况分析

转让专利占比分析

目前,轨道交通领域主要海外企业包括西门子、三菱、阿尔斯通、川崎重工、庞巴迪、克诺尔、日立等。本文根据检索结果,筛选各家企业发生过转让的专利,并分析发生转让的专利在其专利总体数量中的占比情况。如图1所示,西门子的高铁技术相关专利申请量最多,达4959件。同时,西门子发生转让的专利数量(786件)以及发生转让的专利在其申请总量中的占比(15.85%)也是最高的。其余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量依次为:三菱(2711件)、日立(2655件)、阿尔斯通(2217件)、克诺尔(1948件)、庞巴迪(1437件)以及川崎重工(806);发生转让的专利专利总体数量中的占比依次为:三菱(0.30%)、 日 立(0.53%)、 阿 尔 斯 通(0.41%)、克诺尔(0.15%);庞巴迪、川崎重工未发生有效的专利转让行为。从专利转让统计结果看,轨道交通领域专利转让活动总体不活跃,上述企业通过专利转让进行专利运营的行为较少。

转让专利的技术构成分析

通过对发生过转让的专利进行文本聚类分析,可以了解专利转让所集中的热点技术领域。如图2所示(图中峰值处表示转让频次较高的技术),发生转让的专利主要涉及网络控制系统、转向架、高压及牵引系统、车体以及车内环境控制系统;此外,列车本体之外的铁路轨道以及车辆调配相关专利也占有较大比重。

西门子专利转让分析

对具体企业专利转让情况的分析,有利于更深层次地了解其专利转让规律,理解专利运营与企业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据上述统计,西门子的转让专利数量(786件)远大于其他各海外主要企业的转让专利数量之和(34件),因此,对西门子专利转让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具有代表意义。

专利对内、对外转让占比分析

本文根据专利受让方与转让方是否隶属于同一主体,将专利的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专利的对内转让指同一竞争主体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专利转让行为,对外转让指企业对其他外部企业的专利权转让。相比较而言,专利的对外转让对于评估企业真正的专利运营水平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如表1所示,西门子发生转让的轨道交通相关专利共计786件,其中对内转让为783件,占总量的99.62%,对外转让仅有3件,占比0.38%。可见,专利转让相对最为活跃的西门子,其绝大多数的转让行为是发生在西门子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对内转让。通过统计发现,其他企业的专利转让也同样以对内转让占绝对多数。

专利转让趋势分析

通过专利转让趋势分析,可以了解西门子在不同时期内的轨道交通相关技术的合作/转化/应用/推广的趋势,反映其技术的运营和实施热度。从图3可见,2019年是西门子专利转让量最大的年份,该年度共有545专利发生了转让。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2019年,非中国专利转让行为的主要受让人为Siemens Mobility GmbH;与之对应,2019年中国专利转让行为的主要受让人为西门子移动有限公司(同年更名为西门子交通有限公司),说明西门子的轨道交通领域专利在该年度转让热度较高,相关专利从其他主体大量转入专利的实施主体——Siemens Mobility GmbH(西门子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专利技术构成分析

如图4所示,利用IPC分类号对西门子发生转让的专利的技术构成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西门子发生转让的专利主要集中在与轨道交通的智能化、数字化解决方案等相关的技术方面,IPC分类号中占比较高的分别是:B61L27/00(运务中心控制系统)、B61L15/00(装在车辆或列车上用于发信号的指示器)、B61L25/02(指示或记录车辆或列车的位置或车别)、B61L23/00(沿线的或车辆之间的或列车之间的控制,报警或类似的安全装置)、B61L3/00(用于控制车辆或列车上的设备的沿线设备,如松开制动器,操纵报警信号)等。这符合西门子近年来在轨道交通领域重视数字化解决方案,并认为数字化是智能铁路基础设施、智能列车和智能服务的关键,希望通过将大数据转化为铁路系统的智能数据,从而使轨道交通得以更安全、更高效地运营的创新思路。

对外转让专利分析

西门子转让专利绝大多数均发生在内部各主体间,有3专利涉及对外转让,如表2所示。

3专利中有2件的受让人为Liebherr-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Co.KG(利勃海尔运输系统有限公司),1件的受让人为Primetals Technologies Austria GmbH(普锐特冶金技术奥地利有限公司)。其中,利勃海尔轨道交通系统有限公司为西门子的零部件供应商,普锐特冶金技术奥地利有限公司为西门子的钢材原材料供应商。综上,西门子仅有的3件对外转让专利,受让人都是其上游供应商,西门子在与其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对供应商的产品或技术进行改进优化,并对此进行专利申请,然后将专利反向转卖(亦有可能无偿)给供应商,并从中获得收益。

这种转让行为在制造领域很常见,因为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经常会基于实际需求对从供应商所采购的零部件进行改进调整,从而产出对应的创新技术方案并为之申请专利。此种专利对于企业本身可能并无实际实施意义,但对其供应商而言是有利用价值的。企业可通过合理运营来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或直接进行专利买卖等,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除西门子外,其他企业的专利转让数量较少,同时其专利转让的特点与西门子相似。

轨道交通领域海外主要企业专利转让特点

较少进行专利技术对外转让

海外主要企业针对轨道交通相关专利专利转让/受让数量较少:对外转让专利的总数仅为11件,受让专利数量仅为32件。

可见,在企业之间进行专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是一项应慎重考虑的决策。在激烈而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持有专利的目的不仅仅是保护当前的产品和技术,也有可能是对未来技术进行储备,或者是作为应对竞争对手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防御武器。

专利对外转让对象主要为上游供货商

剔除各企业内部主体间的内部转让专利,有效转让专利共计为11件,其中8件的受让人为轨道交通领域海外主要企业的上游企业,占比为73%

可见,在专利转让方面,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基于实际需求对从供应商所采购的零部件进行的改进调整并为之申请的专利,很可能对其供应商而言是有利用价值的。企业可通过合理运营,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或直接进行专利买卖等,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轨道交通智能化相关技术是专利运营的热点技术领域

西门子及其他海外主要企业近年来在轨道交通领域高度重视数字化解决方案的发展,并认为数字化是智能铁路基础设施、智能列车和智能服务的关键,使得近年来网络控制系统以及交通系统等非硬件的轨道交通相关技术创新成为了研发热点。各主要企业高度重视轨道交通软件类、智能化、数字化的专利申请,在产生大量专利的同时,也积极进行对外许可运营。

小结

本文通过对西门子、庞巴迪、阿尔斯通、川崎、三菱、日立、克诺尔等轨道交通领域主要海外企业的专利转让信息的分析,展示了其专利转让的总体分布情况和特点,并以西门子为例,对专利转让趋势、交易对象、技术分布等进行总结,为国内的相关企业未来开展专利运营工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组织 编写.朱宁 主编.知识产权运营实务[M].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4.

[2]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组织 编写.李钟,于立彪 主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础[M].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4.

[3] 袁京蓉、李学伟、魏际刚等.“数字铁路”建设的探索性研究[J].中国铁路,2000,(1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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