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

2013/11/07发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刚过满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便于11月5日挂牌成立。该法庭有何特别之处?在应对自贸区运行和相关改革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上,该法庭将有何举措?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今天(6日)独家专访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郭俭。

  与创新改革相关的案件集中审理

  记者:上海世博会开幕之前的2010年3月25日,上海法院也为世博会“度身定作”了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世博法庭。本次成立的自贸区法庭与世博法庭相比有何共同之处?又有何特别之处?

  郭俭:自贸区法庭和世博法庭都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国家战略或国家大型活动司法保障之需而设立的专项审判法庭,立足于发挥专项审判的集约效应。

  但两者在以下方面又存在区别:一是在受案范围上,世博法庭集中审理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主要是场馆设施建设、餐饮住宿服务、票务、旅游合同、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而自贸区法庭则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集中审理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自贸区相关联的商事、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对其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二是从运行期间看,世博法庭主要在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对世博会实现集约化法治保障,而自贸区法庭的司法保障将伴随着自贸区改革的发展不断延伸。三是法庭职能定位上,世博法庭旨在快速有效处理世博园内发生的纠纷,保障世博会平安有序运营,而自贸区法庭旨在通过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冲突、支持开放创新、营造法治环境等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的率先建立,为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自贸区提供司法保障。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等纠纷将涌现

  记者:自贸区内出现的法律纠纷将主要以哪些案件为主?是否会产生一些新类型案件?

  郭俭:从自贸区挂牌一个月来的情况看,制度创新产生的“磁吸效应”已显现,内、外资企业纷纷入驻。企业增加,市场活跃,国际投资、贸易交易量提升,商贸、房产交易纠纷将不可避免地增多。而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实施必然会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出现一些新型、疑难以及自贸区独特的案件。

  预计自贸区内的新类型商事纠纷将主要体现为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领域的投资类案件,涉及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贸易结算、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离岸业务等贸易类案件,涉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产品创新等金融类案件。

  对于这些案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依法立案受理,自贸区法庭将本着如下原则进行审理:依法平等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利益,培育和规范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模式创新,引导和规范行业规则,促进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的逐步形成和有效实施。

  此外,由自贸区服务业、投资领域开放以及总部经济、新型贸易业态发展等带来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必然会增加,法庭也将对国际高标准保护规则对接、外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性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及时反映到公正高效审理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中。

  纠纷动向和风险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记者:自贸区法庭在预警改革创新风险方面是否也会肩负一些特殊的功能?

  郭俭:是的。自贸区法庭在支持改革创新的同时,还要善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问题,加强风险预警。法庭将与自贸区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等建立起常态联络机制和信息即时通报反馈机制,着重围绕支持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监管模式创新、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自贸区建设任务,积极运用综合性司法建议和个案司法建议,将涉自贸区案件的情况分析、预测研究、经验总结以及案件中反映出的制度风险、执法问题、管理漏洞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机构反馈,为支持自贸区改革创新的风险可控、先行先试的扎实推进,积极建言献策。

  实施系列工作举措

  记者: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自贸区法庭除了对前述案件实行专项审判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外,还有哪些特别的举措?

  郭俭:其一,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提升便利化水平为导向,健全和完善规范、便捷、高效的立案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涉自贸区案件的立案标准,正确适用冲突法规范行使司法管辖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托贯穿诉讼全过程的在线诉讼服务综合系统、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平台等网络诉讼服务资源,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诉讼服务。

  其二,推进纠纷多元解决,实现涉自贸区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依法加强诉前调解,推进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强化司法裁判与商事调解、知识产权调解、行政调处、行业调解、商事仲裁等各类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形成合力,搭建自贸区资源共享、广泛参与、多方合作的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快速妥善化解涉自贸区纠纷。

  其三,加强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营造自贸区内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及时发布涉自贸区的审判信息、典型案例,加强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及新闻发布等工作,发挥好司法对投资、贸易、金融等行为评价和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自贸区内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氛围。

  记者:对自贸区法庭的审判力量配置是如何考虑的?

  郭俭:按照专业化、国际化的要求,高起点配齐配强自贸区法庭的审判力量。我们将选拔并培育一批精通国内外法律、熟悉国际惯例和贸易规则,熟练掌握外语、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审理涉自贸区案件。同时,自贸区法庭的法官还要有较强的调研能力,要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总结,加强对自贸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实施所带来的法律新问题的重点研究,提升处理新类型案件的司法能力,确保涉自贸区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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