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项同等学力研修班

2024/04/10发表

学校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学校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共和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项目优势

★权威授课团队

本届知识产权研修班依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所优秀师资力量,由来小鹏、周长玲、付继存等教授领衔的知识产权学术团队诸教授们亲自授课,专家型行政、司法机构代表剖析要点,知名企业代表分享实务经验,共同为学员传道授业、答疑解惑。

★应用化授课场景

依托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研修班在传统授课之余将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研讨沙龙、模拟法庭、案件复盘、务实演练,旨在切实训练学员实务技能,深化学员对理论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提高学员运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员成为既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能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专业化学习目标

1个目的

提升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从事实务的能力,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2种方法

课程教学:精品课程解读知识产权热点问题

实务拓展:组织研讨沙龙、模拟法庭等

4项宗旨

• 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对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需求

• 培养知识产权领域高端复合型精英人才

• 促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融入创新型国家建设中

• 聚合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共同引领知识产权文化创新

课程大纲

一、专业、课程设置、培养方案

(一)公共课

1、公共学位课:英语、习近平法治思想;

2、学位基础课: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

3、论文写作与指导。

(二)专业课

 

 

 

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二年。

2、采用面授和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招生对象

• 企业法务部/知识产权部经理

• 知识产权律师、代理人

• 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从业人员

 

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

 

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培训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符合条件的学员,可按规定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教学特色

1、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的辅导课程,提升学员通过考试的能力。

为了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以下简称国考)通过率,我院在第一学年(36周)安排国考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英语144学时,由我校外国语学院的师资团队承担;法学综合144学时,由全校的师资团队承担,并采用了更适合在职人员的少量、多频次的授课方式。

2、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

在第二学年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由资深硕导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各专业方向上近几年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项解读,为学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开通图书馆电子资源,并进行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培训,帮助学员掌握学术论文写作参考文献收集与整理的方法。通过以上系列专项训练,使学生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助力学员更好地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3、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本研修班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周长玲教授亲自担任班主任。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文化建设及学业氛围营造,由班主任定期跟进每位学员的学习进度。通过以上各环节,最终实现全面提高学员申硕率的培养目标。

 

申硕条件及流程

(一)申硕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一般认定标准为:公开发表一篇不低于3000字的法学专业论文)。

3、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

4、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

5、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修满相应学分,获得结业证书。

6、申请人自资审之日起五年之内通过国考和完成答辩;且最后一个学分获得之日起一年半之内完成答辩;上述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二)申硕流程

缴费方式

 

 

(备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

 

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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