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在明年1月审议新修订的追续权法案

2013/12/18发表

  美国将在明年1月份,审议视觉艺术家公平法(Equity for Visual Artists Act)的一项修正法案,这项修正法案将赋予美国艺术家转售权(亦称追续权)。纽约国会议员杰里·纳德勒(Jerry Nadler)披露了11月27日由艺术品研究国际基金会(IFAR)组织的一场有关此事的会议内容。修正案考虑到了2011年由纳德勒和威斯康星州参议员赫伯·科尔(Herb Kohl)提议的法案中的不足。纳德勒说,草案中的变更在当天早些时候就已审议完成,将降低艺术家在作品拍卖中的所得到约5%,这个艺术品追续权费率将介于欧洲和英国之间,英国的起始费率为4%。这也替代了艺术家与博物馆之间的收益分享,这样博物馆就有望用这些省下来的钱去购买新作品,收益也将直接地给予艺术家或者他们的继承人。作品在销售中需缴追续费的价格从1万美元降到了5千美元,这将使更多的艺术家从中受益。企业规模也被降低,这样小的拍卖行也被包括在了此项法律内。该法案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商业画廊的提议未获通过,但是纳德勒说将消除任何额外的反对。科尔在引入法案不久就已退休,不过,该项法案已在参议院找到了两位能够替代科尔的支持者。来自威斯康辛州的参议员泰米·鲍德温(Tammy Baldwin)和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参议员爱德华·马基(Edward Markey)将扛起为追续权抗争的大旗,纳德勒说:“我期待着这场战斗”,他还补充说:“关于这项有争论的议案,已经遭到了来自艺术经销商和拍卖行的反对,这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但是议案终将通过”。

  近日,美国版权局已表态支持国会为视觉艺术家制定追续权法律的考虑。这封表态的推荐信是经过一年半的考量后得出的结果,同时也是版权局态度的大逆转。1992年,当版权局最后考虑这个话题的时候,它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济和版权理由来在美国设立追续权。在版权局124页的报告中,列出了它改变态度的几个因素。首先,艺术市场自1990年代以来已成倍增长,从1991年的约97亿美元到2012年的590亿美元。版权局写到:“艺术界正在从一个专用的俱乐部变成一个更加大众的市场”。其次,增长的在线艺术数据库和分析学的应用可以比较容易的预测追续权可能对艺术市场的影响。最重要的是,自1992年以来已有超过40个国家采纳了追续权的条款,包括英国和欧盟。研究显示在1992年报道的追续权可能造成的有害结果预测——包括在全球的拍卖行业中市场占有率的下降,艺术家会降低创作新作品的积极性和对初级市场有消极影响等,都没有在采纳了追续权的国家出现。

  由于追续权对艺术市场的影响至今仍然不太清楚,版权局建议追续权应由艺术家主动申请和只适用于艺术家的有生之年,像毕加索等已故艺术家不应从追续权中获益。这不同于欧洲的追续权条例,欧洲的追续权延续到了艺术家逝世后的70年。版权局的建议相比之前是比较适用的。美国国会将在一月份审议的修正法案,将为美国视觉艺术家制定成为一项追续权法律,这项新的法案继承了2011年的一个版本,它提议对艺术家在作品拍卖时应得的收益进行微降,从7%降到大约5%。版权局建议这个费率应该再降低一些,从5%降到3%,与欧洲的一致,欧洲追续权的最高费率为4%。

本文整理自:99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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