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侵权模板建网站 法院判用户不担责

2014/04/03发表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达,利用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网页模板创建形式上属于个人的网站早已成风,但是一旦模板使用的图片构成侵权,客户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

  昨日(2日),佛山中院公布一典型案例,法院认为网络用户不用对其不具有修改或管理权限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佛山中院民三庭审判长刘建红表示,判决对类似网络行为的侵权责任认定具有典型意义。

  飞来横祸:套用模板建网站惹来官司上法庭

  提起诉讼的是富昱特公司,该公司经授权拥有涉案图片在中国大陆地区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2012年10月5日,富昱特公司发现佛山溢得公司在其网站上使用涉案图片。在采取公证证据保全措施后,富昱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溢得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万元。

  溢得公司承认涉案网站的确为其公司所有,但侵权图片并非由其公司上传。“这个网站是由慧聪公司管理使用,我只是慧聪公司的客户。”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28日,溢得公司与慧聪网订立服务合同。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约定,溢得公司对其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而涉案网站是溢得公司注册并管理使用的网站,而该网站上使用涉案图片的行为,已侵犯富昱特图像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责任,酌情确定赔偿5000元。

  峰回路转:无实施侵权行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宣判之后,溢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

  “网站域名确属本公司所有,但是链接至慧聪网的,而慧聪网上的内容不是本公司发布的。”溢得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说,溢得公司是慧聪网的会员,慧聪网向溢得公司提供固定的模板,涉案图片是固定模板上的图片,溢得公司无权发布或修改。

  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计算机操作演示,证实溢得公司所言属实。

  “现有的证据及计算机操作演示表明,涉案图片是来源于慧聪公司向溢得公司提供的网站创建模板,且溢得公司亦无对涉案图片进行编辑处理的权限。”刘建红表示,证据显示溢得公司与慧聪公司之间,是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关系。

  佛山中院认为,网络用户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的网站中发布信息,网络用户仅应对其发布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发布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因溢得公司仅为慧聪网的网络用户,故溢得公司不应对非其发布的涉案图片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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