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现今的专利法已经实行了近30年,当下的立法迫切要求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对目前的专利法进行修改。考虑到这个,西班牙专利和商标局(SPTO)提议了修改后的专利法,提案的第二草案日前被发布。
现行制度最具争议的的地方是授予的替代通道,申请人可以在传统的授予程序和涉及预审查的授予程序之间选择,传统的授予程序中,所有的成熟的专利申请都会被授予,而涉及审查的授予程序,SPTO审查员需要审查专利申请,只有当发明被认为满足新颖性,独创性(非显而易见)和工业适用性才会被授予。但不幸的是,后者从来没有稳固下来,今天只有8%的申请是遵循着审查申请的授予方式。
这可能是草案中的主要变化,通过修改,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将会变成必要程序,这样,只有当满足了可专利性要求时,发明才会被授予专利。
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改变,其他主要的改变如下:
1. 简化要求,允许以任何一种语言进行第一申请,之后再提交西班牙语翻译。
2. 将在先技术检索提前到申请阶段,因此检索费用需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支付。
3. 明确规定已知的物质的医疗用途或新的治疗应用可以申请专利。
4. 将异议改到授予后。
5. 对于撤销专利和应专利持有人的要求限制专利实行新的行政程序。
专利不是显著变化的唯一权利:作为西班牙中小企业的支柱,实用新型的修改案也被提议。
实用新型的新颖性要求将会和专利的新颖性要求一样被写入法案,从而取消了现行法的不确定性。相反,独创性的程度不会被改变将会继续保持比专利的要求低一些。同时,作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发明的范围将会被扩大至化学物质,生物技术发明以及医药成分。
这些改变将会使实用新型作为获取快速保护的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因为获取专利的过程要相对较慢。
关于费用问题,草案中对特定的发明人和中小企业,在申请,检索以及审查时,提供50%的折扣,从而使其更容易保护他们的发明。
简单来说,所有的这些变化将会使专利制度最新化,这是西班牙在保护创新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作者: Francisco J. Saez
来源:艾萨博睿博客
http://elzaburuip.blogspot.com.es/2014/03/revisions-to-patent-act-necessary-st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