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户在安装“猎豹WIFI”后,无法正常使用“360WIFI”,“360WIFI”产品的开发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将“猎豹WIFI”软件的开发运营者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奇智软件公司诉称,2013年6月,两公司推出了“360WIFI”产品,该产品是一款迷你无线路由器,用户只需把360随身WIFI插到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上,不用任何设置,就能把连接有线网络的电脑转变成接入端,与其他无线终端共享WIFI。产品推出后,累计销售超过500万台。
后两原告发现,由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销的“猎豹WIFI”软件,阻碍了用户安装使用“360WIFI”产品,用户在安装“猎豹WIFI”软件后,无法正常使用“360WIFI”产品。
两原告认为,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受法律保护,两被告阻碍原告向用户正常提供服务,破坏“360WIFI”产品的正常功能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金山网络官网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不利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1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