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类证券化模式”诞生 电影能当股票卖

2014/05/19发表

  影视版权也能当作股票卖?这种全新的文化投资模式在第十届文博会上首创。5月18日上午,随着11位资深影视制作人与天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签约,首个文化版权“类证券化模式”在深圳诞生,涉及未来产值约1.3亿元人民币。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文交所一边连着银行、保险、风投、担保等金融机构,一边连着影视公司、出版社、传媒企业、演绎公司等文化艺术机构。该投融资服务平台,将通过权威的评估体系,对即将上映的电影、电视、纪录片、音乐等作品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证券化拆分。

  投资者可以像买股票一样,投资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份额”可随时转让或买入。对版权蕴含的未来收益,就像人们对一支股票的持有预期。影视制作环节的各方利益,将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连接在一起。

  曾经执导、拍摄、制作过央视《探索·发现》、大型纪录片《故宫》、2008北京奥运会航拍的关尔嘉导演,也亮相昨天的签约仪式。他与施润玖、董乐弦、王微、郑鸣、杨明等共11位资深影视制作人,将陆续在天德文交所交易平台上发售自己的影视版权,这也意味着从此小额投资者可以进入影视版权投资领域。

本文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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