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方案

2014/06/09发表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6月6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习近平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工作抓得比较紧。总的看,改革势头较好。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敢于担当,积极有为推进改革攻坚。

  自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召开三次会议,前两次会议召开时间仅相隔1个多月,第三次会议召开距离前次会议已过去三个多月。

  第三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司法体制改革】

  推动省以下法检人财物统管

  习近平强调,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本文节选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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