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传媒被诉公交车载移动信息平台专利侵权

2014/06/12发表

  认为自己公交车载移动信息平台发明专利被侵犯,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巴士在线)将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视传媒)告上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该案。

  巴士在线诉称,2005年1月,案外人巴士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移动信息服务平台”的发明专利,2009年10月21日获得授权。该发明涉及一种移动信息服务平台,由车内服务器、车内智能终端及车外无线网络设备组成,车内服务器又包括显示屏、CPU主板等部分,可以实现在智能调度中心对移动交通工具可视化定位,实时定位监控智能运营管理、移动多媒体播放、上网及移动电子商务等功能。后巴士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将该专利转让给美盛传媒(中国)有限公司,美盛传媒公司又将该专利转让给本案原告巴士在线。后巴士在线发现华视传媒未经同意制造的产品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大量安装在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交汽车上,作为车载设备商业性使用,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和使用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巴士在线在本市大兴区黄村镇968、848路公交车海子角公交场站对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公司运营的一辆968路公交车的外观和内部进行了拍照、摄像,并进行了公证保全。请求判令华视传媒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而发生的公证费1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北京市二中院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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