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起诉小米盒子盗播胜诉

2014/06/30发表

  在监管层采取了对于盒子市场的严管态度之后,小米盒子又因为内容问题再度陷入两难局面。

  财新网从海淀法院获悉,乐视起诉小米盒子盗播其《后宫甄嬛传》、《失恋33天》等十部影视作品取得胜诉,在以上案件中,占七成的作品被海淀法院判决为小米盒子将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这是在所有起诉小米盒子盗播案件中首次取得胜诉的案件;该案件的胜诉意味着未来在盒子终端,即便为内容提供方侵权,终端生产商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小米和乐视在电视盒子、互联网电视上是正面的竞争对手,此次小米被判侵权。此前,包括优酷土豆、迅雷等企业在内的企业已经起诉小米公司,称小米盒子的播放内容涉嫌侵权。

  是否盗播?

  根据海淀法院相关资料,在乐视网起诉小米盒子侵犯其信息转播权的十部作品中,小米盒子存在侵权转播的包括《金陵十三钗》、《我是特种兵》,《医者仁心》、《当婆婆遇上妈》、《男人帮》、《山楂树之恋》、《宫锁心玉》等7部影视作品,法院判决小米公司赔偿乐视网损失15万元。实际上,此前曾有包括优酷在内的多家公司起诉小米盒子盗播,但因小米公司声称,自身只是硬件制造商和销售商,并非内容提供方,因此不存在侵权行为,使得相关案件被败诉或厅下和解。

  为何此次海淀法院能突破此前其他案件的判决,判定小米盒子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海淀法院相关判决书显示,小米公司虽然只提供硬件和技术服务,但其以提供海量正版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利用互联网电视平台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并通过其密闭系统为该平台提供收费服务,故小米公司应对侵权损害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小米公司以广电总局的行政要求为由,对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不采取必要措施,如此做法有悖于广电总局颁发行政规章要求的初衷。

  判例或成为标杆

  虽然该案件判赔的金额不大,但该案件标杆性的意义要远远大于经济意义。对此,本案原告代理人北京东卫律所吴子芳律师认为,此案件突破原判,裁定小米盒子具有连带责任,这也意味着法院已经认定不管是终端生产商,还是内容提供方有侵权行为,都将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未来所有的公司都不能以自身为终端生产商为借口,对内容提供方盗播的行为视而不见。

  凭借小米品牌的影响力,小米盒子一上市就受到了广泛关注,但与小米手机相比,小米盒子的发展之路却十分坎坷。自从小米盒子问世以来,其关于版权、专利的诉讼接二连三。

  对此,小米公司联合创始人之一王川曾经在微博上回应:“我当初做小米盒子只是想给用户做个易用、好用的小产品,没想到今天成了唐僧肉,每个人都想揩一层油。”

  但如今来看,缺乏影视内容支撑对于小米盒子的发展而言确实存在较大影响。一名智能电视行业人士指出,假如小米盒子和电视没有内容支撑,那就变回传统电视,和乐视超级电视等有其较为丰富的影视内容的公司正面竞争,就会变得毫无市场竞争力。这才是小米公司的软肋所在,而影视剧版权以及生态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构建,而市场留个小米盒子、小米电视的时间和空间越来越少。

  虽然小米投资了迅雷,但是迅雷的版权积累并不丰富,反而其经常收到盗版困扰。今日的视频网站格局已经基本确立,小米若无一线视频网站内容的支撑,很难在盒子和电视上有所作为。小米希望通过盒子以及智能电视抢占家庭流量入口的愿景再次遭到法律层面的阻碍。

  本文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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