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正式延长版权保护期至70年

2015/07/03发表

 在《加拿大保守党政府的经济行动计划2015》将修改《版权法案》(从50年延长至70年)纳入计划的两个月后,该法案已经取得御批,现在成为正式法律。这保证了音乐唱片的版权持有人在他们的晚年都将享有早期作品的版税。

  现在的歌曲,比如Buffy Sainte-Marie的“宇宙战士”——在50年前的8月份推出——不再有进入公有领域的危险。

  加拿大音乐协会的主席Graham Henderson在其网站发布的声明中说:“在延长音乐唱片的版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上,哈珀总理和加拿大政府已经表达了音乐对于加拿大经济重要性的真正理解。谢谢。我们非常激动地看到加拿大与国际标准的70年接轨。”

  超过60个国家——包括所有欧洲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对音乐唱片的保护期限都是70年或者更长。

  加拿大音乐协会是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前身为加拿大唱片工业协会)代表音乐录制、制造、生产、推广和发行等公司的利益。如果没有这20年的音乐唱片版权保护延期,早期艺术家比如Leonard Cohen、Neil Young、Gordon Lightfoot、Joni Mitchell和Anne Murray的早期作品在未来五年将进入到公有领域。

  Gordon Lightfoot通过加拿大音乐协会在一份声明中说:“我还在发行新专辑,但是我的歌迷还是喜欢我的老歌。感谢联邦政府最近的立法。该项立法的通过将确保我早期的歌曲不会丧失版权。”

  财政部部长Joe Oliver于4月份在下议院提交的经济计划书中阐明了版权延期的必要性:“上世纪60年代中期在加拿大的音乐史上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期,产生了许多标志性的加拿大表演艺术家和音乐唱片。虽然歌曲作家在其一生享有著作权,但一些表演艺术家开始失去他们早期音乐唱片和作品的版权保护,这是因为目前音乐唱片和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在音乐唱片的首次发行后只有50年。”

  “《经济行动计划2015》建议修订《版权法案》,即在音乐唱片首次发行后,把音乐唱片和作品的保护期限从50年延长到70年。这将确保表演艺术家和唱片公司可以公平得到额外20年的音乐使用的补偿。”(编译自billboard.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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