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

2018/07/10发表

 
周强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
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7月9日,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在上午的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副院长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青岛市委副书记牛俊宪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同时,会上还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开幕式及表彰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宋晓明庭长主持。
 
 
  会前,周强院长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知识产权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事关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事关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依法审结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为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周强强调,进入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完善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审理方式、法律适用等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要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立足司法职能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切实增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要强化工作保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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