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三定”方案出炉

2018/09/12发表

  法制网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张维  今天,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4名
 
  根据“三定”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等。
 
  在职能转变上,《规定》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规定》还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国家版权局等单位的职责分工。如在商标专利执法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根据《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条法司、战略规划司、知识产权保护司、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这些机构都是副司局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来源:法制网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三定”方案出炉 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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