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知识产权窃密侵权案胜诉

2010/10/27发表

  记者昨日(26日,下同)从新太科技(600728)了解到,新太科技诉前员工窃密侵权案终审胜诉。
  据了解,新太科技4名前员工,之前曾创立北京博安天慧科技有限公司,4人离职后擅自利用、修改属于新太科技商业秘密的制作软件以博安天慧公司名义销售并牟利。该起商业秘密纠纷案,2009年11月30日被判新太科技4名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4年。一审判决后,4人均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10月22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李成)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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