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橡被判停用“开心网”名称

2010/10/27发表

  开心网的“双胞案”有了阶段性结果。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千橡公司将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相近的“开心网”作为自己的社区网站名称。并判处赔偿开心网40万元。对此判决,千橡公司当庭表示将上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方面并未支持开心网要求判处千橡侵犯开心网(kaixin001.com)注册商标权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心网的主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所谓开心网“双胞案”缘起2008年3月,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kaixin001.com)上线运营。而千橡CEO陈一舟则于2008年10月14日用早已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和开心网从功能到设置几乎完全一样的社区网站。为此程炳皓的开心网在2009年5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公司告上法庭。
  陈一舟似乎也有意淡化处理双方的恩怨。昨日晚间,陈一舟在微博上写道“我和程炳皓以及我们公司之间的纠结,今天到了一个应该化解的时候了”。甚至表示“SNS的大旗一定要扛;多几个人扛更好”。(罗添)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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