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专利商标局在基因专利战中维持既定政策

2010/11/17发表

  克里夫兰(道琼斯通讯社)——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继续贯彻其原有政策,考虑接受基因相关专利的申请,而在一场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中,美国司法部已经表明态度反对此类专利。
  “这个时候,美国专利商标局所做的只是维持原有情况不变,”美国商务部主管知识产权事务副部长及专利商标局局长David Kappos11月1日向道琼斯通讯社的记者表示。他是在当天晚间参加克里夫兰临床医院举办的卫生保健会议并在发言结束后说这番话的。“我们是在继续履行既定的方针,并未做过任何变动。”
  自从20世纪80年代,美国专利商标局就开始对人造DNA分子以及分离出来的人类基因授予专利。但是随着一些人声称基因不可被授予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这一政策也遭到了质疑。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以及其他反对为基因授予专利的各方曾联合对米利亚德基因公司(MYGN)提起诉讼,而来自纽约的一位联邦法官判决称米利亚德基因公司持有的几项涉及乳腺癌及卵巢癌的基因专利无效。
  米利亚德公司对癌症相关基因进行诊断性试验,并将获得专利的诊断试验出售获利。该公司已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
  然而就在10月末,针对华盛顿一家上诉法院审理的针对米利亚德公司的案子,美国司法部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声称基因是自然的产物,因此不可被授予专利。Kappos表示,对于任何影响其基因专利方针的可适用的法庭判决,美国专利商标局都将遵守。(编译自online.wsj.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责任编辑: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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