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驱逐侵权产品

2010/11/29发表

  展会中时有发生的假冒、仿冒他人产品的侵权行为已成为遏制会展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各展会主办方也不断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打击。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专利条例》(简称《条例》)则进一步为展会主办方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有效法律依据。如果在展会现场发现产品有侵权行为,该产品将被专利主管部门赶出展会,并销毁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
  产品侵权防不胜防
  近几年来,广交会、高交会、美博会、玩博会、中博会、音像博览会等各类展会越办越旺,但随之而来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也沉层出不穷。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108届广交会共有展位总数57136个,比上届增加221个。但该届展会共受理知识产权投诉703宗,被投诉企业884家,认定涉嫌侵权企业544家,分别同比增长10%、7%和3%。
  “如果单靠招商源头来防止冒充产品进入展会,那真的是防不胜防。”广州展盟展览策划公司副总经理杨振江表示,虽然近年来不少展会主办单位在招展时已加强对知识产权方面的审查力度,但由于展览公司不是行业专家,在对商品辨别时难免有遗漏。
  事实上,广交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如今年秋交会,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制定并发布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广交会投诉站可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取证,也可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现场取证。对于不配合的参展企业,广交会有权从重处理;同时,各交易团、商(协)会也参与其中,在展前和展中要加强对相应企业和展品等的自查自纠。
  会展市场将进一步规范
  《条例》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在处理展会期间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如果认定侵权成立的,应当责令侵权方立即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并销毁介绍侵权展品的宣传材料。
  对于新规,不少会展企业表示欢迎。“该《条例》对进一步规范会展市场非常必要,利于保护国外品牌进入中国,对国际展非常有利。”科通展览公司总经理贾燕平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3月,商务部领衔四部委联合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对会展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范和指导。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该文件赋予了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有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的权力,但并未明确如何保障其行使权力;而《广东省专利条例》的实施,将为展会主办机构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该法规的执行力表示担忧。据悉,把责令被投诉侵权的产品从展会上撤出,早已是不少大型展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的常用手段。但由于知识产权的复杂性与展会的临时性、流动性、时效性同时存在,决定了在展会执法过程中,知识产权部门不可能在短暂的几天展会期间就解决完所有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文/陈庆麟 摄/王祥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责任编辑: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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