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专利资助新政策

2011/08/11发表

  株洲网讯   近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告专利资助新政策:本省辖区地址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获得国内授权和进行国际专利申请,将获得政府专项资金资助,这项工作今后将常态化。这意味着,我省对专利申请资助实现了普惠制。

  此次出台的专利资助新政策体现了较大的资助力度。国内专利按照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400元;非职务专利资助标准按职务专利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国外专利采取PCT方式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每件资助10000元;进入欧、美、日国家阶段,每件专利申请资助10000元,每件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0元。非职务国外专利按上述额度的50%给予资助。获得资助的条件十分宽松,只要在规定时间段内获得国内专利授权或者申请国外专利,凭借专利证书和相应的表格就可以获得资助。

  在株洲地域内的企业和个人,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授权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均可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专利资助申请表,带上相应的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然后经过备案审核;由市知识产权局汇总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最后由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审批。

  据初步统计,在株洲地域内符合规定时间段的授权专利和申请项目共有近千件,资助金额将达到近百万元。(通讯员:朱钧、陈群)

  来源:株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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