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称为“中国培训业知识产权侵权第一案”的广州益策教育状告北京名仕硕学教育事件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名仕硕学教育侵犯了广州益策教育著作权,除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外,还必须赔偿20万元人民币。
尽管判定了名仕硕学教育侵犯了广州益策教育著作权,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世雄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对此,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楷伦表示,通过该案,如何采取技术手段来加强对数据库著作权的保护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他呼吁国家从法律法规上加大对知识产权和数据库保护的力度。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