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企业字号注册商标了吗?

2011/09/16发表

  商标是什么?

  一种可被视觉感知的标志。但,背后其实是品牌。

  品牌也是企业的资产。

  记住,企业字号不是商标。比如,你的公司叫“大通贸易”,“大通”是字号,是在工商局注册的。

  “大通”要成为商标,需要到商标局注册。

  很多企业慢慢做大了,字号有了知名度,也就具备品牌价值了。

  注意,很多企业在这事上吃过亏,这时候才发现被人抢注了。要回购得花不少钱,不回购辛苦积累品牌知名度,也就白搞了。

  搞餐饮店的店名也容易被抢注。

  来自中国知识产权界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新注册商标日渐增多,仅2007年中国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超过70万件。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商标被恶意抢注,企业不得不高价回购,成为了商标保护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当了十年“老板凳”,刚创业竞争陡增40倍

  9月13日,中秋节刚过,王连强又接到客户商标维权的案例。

  “现在企业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商标保护了。”

  王连强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南坪万达广场珊瑚大厦,他的团队有10个工作人员。主要是为企业代理申请商标,为企业商标维权等业务。

  2002年,王连强一毕业就在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上班,当时重庆只有3~5家类似的公司。王连强算是重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老板凳”了。

  他说,自己在知识产权界呆了近10年,越做越觉得大有可为。

  去年底,自己创业的王连强也开了一家自己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这时,重庆市场上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也已经发展到了200家左右,增长了40倍。

  “竞争多了是好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越多,说明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生意越好做嘛!”王连强说到知识产权代理仍然是充满信心。


  大半年赚20万 越赚钱的生意却越不愿做

  王连强的信心来自自己公司的业绩。

  他的公司有两类业务:一类申请商标的收费是1800元~2000元;另外一类是代理商标维权,如果企业要赔偿5万,按照6%的比例,收费在3000元~5000元,赔偿金额越大,收益越高。在开业的这大半年内,他收入20万元。

  “代理商标维权,算是公司的大业务了。可我并不喜欢接到这样的业务。大部分要求维权的企业,其实都可以提早避免这种损失的。”王连强说,“注册一个商标只要2000元左右,企业要是回购被恶意抢注的商标出价就要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

  恶意抢注商标是商标保护中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他说,恶意抢注商标一般的伎俩都是:先抢注好商标,或者正在准备注册商标,然后就跟相应的企业取得联系,称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高价卖给该企业。如果企业不愿意,将会把该商标卖给其他企业。

  他提醒企业,“这种事时常发生,就需要企业负责人擦亮双眼。”

  王连强说,这种疯狂注册商标的现象在2005年就出现了。

  “在我经办的案件中,企业回购商标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些群体更多的是来自于中小民营企业。”也正是这些现象,让在知识产权界呆了近10年的王连强决定出来单干,专为中小企业商标维权和商标保护。

  一旦商标被人仿冒 收集证据才好维权

  一些企业经营者辛辛苦苦创立起自己的品牌闯市场,最后发现在市场上,有人仿冒自己的品牌时,却不知道用何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些都让王连强感到很揪心,“自己创立的品牌被别人仿冒,并占领市场。”

  王连强表示,许多中小企业在企业的创业之初和扩张期的这两个时期,对如何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如何扩大经营规模都比较重视,而企业一旦做大做强以后,对自己创立的品牌与市场的保护意识反而日渐薄弱。

  那么对于那些企业该如何切实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呢?

  作为专业人士,王连强称,企业要靠充分收集证据来应对可能发生的商标侵权事件,“证据是影响维权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

  通常情况下,这些证据包括: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侵权产品样本;购买侵权产品证明等。

  另外,靠实时商标监测系统实施商标维权,及时发现有危害性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对其注册提出异议,从而防止这些商标注册成功后在市场上分享自己商标的声誉与信誉。

  中小企业保护自己的商标其实很简单

  首先,是依法注册,这是商标获得法律保护的第一步。

  其次,是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或字号权的情形,应当及时通过行政方式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查处,或以司法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点扩大时,应尽快申报驰名商标。因为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黎胜斌)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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