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裁决欧盟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措施违规

2011/10/31发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9日发表谈话,对世贸组织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措施案所做出的裁决表示欢迎。

  世贸组织28日向成员散发了中国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专家组报告。专家组报告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对华皮鞋反倾销原审调查中适用该条款是错误的。同时,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原审和复审调查中还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有关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沈丹阳表示,中方敦促欧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取消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立法和歧视性做法,公平对待中国出口企业,维护中欧正常贸易活动。

  1995年至2005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6年10月欧盟裁定对中国皮鞋实施为期两年的反倾销措施。2008年10月,欧盟不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中方的反对,又发起期终复审,并于2009年12月22日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

  中方于2010年2月4日把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诉诸世贸组织。世贸组织当年5月18日正式设立专家组,以调查并裁决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记者:王希、吴小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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