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家纺“盗链”富安娜被诉 被判赔偿10万元

2012/03/07发表

 

历时3年的国内纺织品上市公司深圳富安娜状告上海罗莱家纺商标侵权一案于三月六日尘埃落定。昨日,富安娜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富安娜胜诉,罗莱家纺赔偿富安娜10万元。此外,昨日,罗莱家纺旗下官方网站公布了一则致歉声明,表示服从判决,并且不会继续上诉。

据了解富安娜、罗莱两大家纺上市企业对簿公堂,源起一场盗链侵权风波。据富安娜代理律师景灿介绍,2009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对此,富安娜于20107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家纺协会副秘书长吴兵昨日表示,家纺协会曾经从中协调,罗莱家纺当时承认此事是经销商所为,但是此后又重复盗链行为,富安娜,全场一折链接仍然导向罗莱LOVO品牌网站。

富安娜董秘胡振超昨日指出,罗莱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他透露,此前,包括梦洁、多喜爱等其他13家家纺品牌都受到过盗链侵权。

此案判决指出,确认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使用富安娜为关键字对其经营的LOVO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宣传,侵犯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

电子商务专家所志国认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由于其低成本、方便快捷、快速盈利等诸多优势,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但对于传统行业而言,进军电子商务市场面临诸多挑战,内部有传统渠道与网络渠道的整合,电子商务人才的匮乏等等挑战,外部有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个别企业恶性竞争等等挑战,诸如罗莱盗链等不正当竞争事件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

昨日下午,罗莱家纺在其品牌LOVO网站发出致歉声明,称不会继续上诉,并将以此次事件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建设。

                                                                                                            china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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