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松脆脆、美味可口的波力鸡蛋卷是深受年轻人喜爱的零食小点。波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却在市场上发现,一款“老北京纯手工鸡蛋卷”外包装与波力卷极其相似,足以使消费者发生混淆。波力公司遂将制造、销售“老北京”鸡蛋卷的涿州北方绿色巨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绿色巨人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今日获悉,上海一中院新近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波力公司7万3千元。
原告波力公司称,“波力鸡蛋卷”是其旗下最为著名、最受消费者青睐的商品。因此公司委托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专门设计了外包装,并将外包装及其相近似图形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2010年7月以来,原告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大型超市发现由两被告公司出品的“老北京纯手工鸡蛋卷”,外包装与“波力鸡蛋卷”极其近似,已使原告的销售受到严重影响。
原告向两被告提出异议未果,遂向工商等部门进行举报。但至今两被告仍在销售侵权产品。波力公司认为两被告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等40余万元。
两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在包装最关键部位,明确表明“老北京纯手工鸡蛋卷”,不会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波力鸡蛋卷”属于相同产品。通过比对,两者的构成要素基本相同。从整体视觉效果上进行综合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并无实质性差异,两者构成近似。两者局部存有的细微差异,不足以影响到两者外观设计构成近似的判断。
因此,法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老北京纯手工鸡蛋卷”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于两被告涿州北方公司、北京北方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共同制造、销售了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陈静、顾颖)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