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远斋商标权争夺战落幕

2012/04/25发表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老字号“信远斋”商标纠纷在经历长达10多年时间的马拉松诉讼后,最终“信远斋”的传人痛失商标。昨天,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宣布,公司已获得“信远斋”商品及图形商标。

  公开资料显示,老字号信远斋当年是河北衡水萧家在北京琉璃厂开设的一家信远斋蜜果店,经营酸梅汤、秋梨膏等饮料及蜜饯食品。河北萧家的传人萧宏苋1985年注册了信远斋商标专用权,并经营萧记信远斋蜜果店。而信远斋饮料公司自称1986年在东城区政府的支持下恢复了解放初倒闭的老字号信远斋,生产酸梅汤、秋梨膏等主打产品。

  “当年我们恢复信远斋字号,产品很快就上市了,销售很好”,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建秋昨天表示,没想到“一个不相干的干果铺说他们是商标所有者”,从而引发了长达10多年的官司。常建秋所说的“不相干的干果铺”正是萧宏苋经营的萧记信远斋蜜果店。

  “早在2000年,我们就把信远斋饮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信远斋饮料公司不得在商品标签上突出使用‘信远斋’字样,并赔偿蜜果店8万元赔偿”,萧宏苋昨天告诉记者,“这分明是他们侵权事实成立,没想到后来反告我们。”

  据了解,2002年,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取得了信远斋的服务商标。当年,在该公司的申请下,国家商标局以3年未使用为由,撤销了信远斋蜜果店注册的“信远斋”商标。蜜果店随后申请复审。

  如今结果出炉,常建秋昨天介绍,法院做出终审裁决,信远斋蜜果店申请的“信远斋”商标被注销,信远斋饮料公司申请注册成功“信远斋”产品商标。

  对于这一结果,萧宏苋表示自己不服,目前正在准备申诉的过程中。

  “今后我们可以在产品直接打上‘信远斋’的商标”,常建秋表示,目前,公司使用的还是“景山”品牌,等到市场消化了原有的产品包装后,公司将启用新的包装。作者:胡笑红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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