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脆”二字引发的一场官司
某食品企业生产了一款零食,随后在网上搜索下载了一款毛笔字体作为印刷在包装袋上的产品名称,不料被字的作者告上法庭。近日,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是否侵犯计算机字库字体著作权的案件。
原来,该企业所使用字体的作者已申请了著作权,认为交流学习可免费,但不能用于商业操作,将该企业和销售其产品的多家超市一并告上法庭。
案件背景
叶根友,中国当代著名书法家,叶根友字体系列创始人。其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单独创作完成了“叶根友毛笔行书”、“叶根友毛笔行书繁”、“叶根友蚕绿燕隶书”字体,并在随后将这些作品在江苏省版权局核准登记。
同时,叶根友字体在官网中华签名网声明,仅供个人免费使用,若是商业用途使用必须获得商业授权,并特别授权一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独立负责字体对外授权许可及维护著作权的一切权利。
2011年,上海一家生产食品的公司在百度上搜出字体时,在一个免费网站上下载了“叶根友字体”后,稍加修改后便将该字体中的“爽脆”两个单字,用于自己一款产品的包装袋上。这款产品,可以在萧山多家大型超市里买到。
之后,叶根友的打假团队看到该食品公司产品包装上的“爽脆”两字与自己创作的字体极其相似,叶根友于是将该食品公司和销售该产品的超市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对方停止在产品上使用叶根友系列字体,停止销售使用了叶根友系列字体的产品,同时赔偿字体使用费10万元。
争议:网上下载字体是否免费使用
被告食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自己是通过某搜索引擎,在一家网站上下载了叶根友的字体。同时被告强调,自己在下载时,该网站在授权方式一栏明确写着“免费版”三个字。
原告方则认为,自己的字体是在官网中华签名网上发布的,并发有声明,仅供个人免费学习使用。
随后,为了证明被告的字体是来自某网站的免费版,原、被告双方与法官一起打开了某网站,但是该网站上叶根友毛笔行书字体显示的授权方式显示为:个人免费使用,商业使用需要授权。
对于这个变化,被告觉得很郁闷,随后他气愤地表示:自己之前整理证据时,打开网站后该字体的授权方式还写有“免费版”几个字,当初公司也认为这个免费版应该不会引起纠纷,才会去使用这个字体。但由于当初为了立证自己清白的证据,未请公证处公证,法庭并不予以认可。
争议:“字体略有不同,是否属于侵权?”
对此,原告认为:被告食品公司产品上的“爽脆”两字就是自己叶根友系列字体中的两个单字。
被告则认为:自己的使用的字体是网上“免费”下载来的,而后经过了一定的修改才用到了产品包装上,所以不存在侵权问题。
法院听取了原被告辩护意见,双方调解无果后,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来源: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