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5家中院有垄断案管辖权

2012/08/22发表

  法制网北京8月21日讯 记者袁定波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最高法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适当增加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一步优化。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共有82个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45个具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46个具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44个具有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35个具有垄断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129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3个试点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为加强涉及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指导及调研工作,最高法决定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调研工作,决定增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增加华中科技大学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增加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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