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演绎《传奇》涉嫌侵权 遭版权人索赔300万

2012/09/12发表

  腾讯娱乐讯 2010年,王菲把歌曲《传奇》带到春晚的舞台上,这首歌也成了“香饽饽”。不仅成为王菲的全国巡演中的必唱曲目,也被毛宁收录到新专辑中。然而最近,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人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却把王菲和毛宁告上法庭,称其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此歌属于侵权行为,他们已经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并索赔300万元版权费。

  王菲未经授权在演唱会中唱《传奇》

  《传奇》是歌手李健在2003年发行的专辑《似水流年》中的一首歌,在2010年春晚中因王菲的演唱而立刻走红起来。然而,这首歌的版权在2008年的时候被李健经营文化公司的朋友孙涌智买走。按合同,《传奇》只允许曲作者李健来演唱,其他人演唱必须得到孙涌智本人的同意,2010年王菲在春晚上演唱《传奇》,便是经过孙涌智的授权。

  可是,自从春晚后,王菲在演唱会上也频频演唱《传奇》这首歌,却未得孙涌智的授权。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10月开始巡回演唱会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王菲已经走过17座城市唱了43场,常常满座也都创下了当地的票价记录,可却没给《传奇》的版权方交过一分钱。

  此外,歌手毛宁则在2012年4月25日发行的新专辑《12种毛宁》中,同样未经老孙文化的授权翻唱了歌曲《传奇》。该专辑收录的12首作品,第一首主打歌曲便是老孙文化拥有版权的《传奇》。

  王菲、毛宁拒绝和解 版权人索赔三百万元

  为此腾讯娱乐记者采访了歌曲版权人老孙文化的委托代理人、资深法律人士丁笑天,他表示:“此前我们曾与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联系过,希望能够和解,但却没有得到回应,所以我们才考虑用法律的手段维权。”至于版权费收多少,丁律师给记者算了笔账,据他了解王菲每场演唱会收益2000万元,他们提出诉讼的演唱会有十场,他们将按照1993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收取这十场演唱会总收益的二十五分之一,也就是总共800万元的版权费。但丁律师表示,由于版权方也了解到,王菲与李健的私交很好,并且她对侵权的事情并不知情,所以他们打算把索赔金额降到三百万元。丁律师坦言:“我们也想通过此事,让大家重视版权,尊重版权。”

  而毛宁的经纪人则表示,专辑《12种毛宁》中翻唱的每一首歌曲都是经由公司提出申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审核之后,签署许可合同,所以并不存在侵权一说。对此,丁笑天表示,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涌智于2010年11月29日王菲上海演唱会后加入音著协,他把所代理音乐的KTV播放权和演唱会使用权签给了音著协,但保留了其所代理曲目出唱片的权利,音著协没有任何权力签署《传奇》出唱片的许可合同。

  由于双方因版权问题纠缠不清,日前,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人孙涌智已经委托丁律师,向王菲经纪公司与毛宁本人提起诉讼,法院传票已经发至他们手中,本案预计将于11月开庭审理,腾讯娱乐将持续关注此事。

来源:腾讯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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