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状告百度侵权 法院判决韩获赔8万余元

2012/09/18发表

  “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昨天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应赔偿韩寒损失8万余元,但韩寒方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等诉讼主张被驳回。

  案情:

  韩寒告百度侵权索赔76万元

  韩寒的律师提出,去年7月,发现百度文库收入《像少年啦飞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和《零下一度》三部作品,并分别建立多个文档,供百度文库注册用户下载,这一行为侵犯了韩寒的著作权。而且,7月21日,百度公司收到律师函后,仅仅删除了韩寒方提供的链接文件,但仍能搜寻到涉案作品,可见,百度并没有尽到合理的保护著作权义务。韩寒方要求法院判令关闭百度文库,并赔偿损失76万余元。

  百度方面则认为,百度文库作为信息存储空间,面对海量信息,不可能事先一一审查用户上传的文件,而且收到律师函当日,百度不仅删除了相关链接,还匹配韩寒名字及其作品名称,通过关键词,删除了其他侵权作品。“韩寒方之所以能搜寻到其他侵权作品,是因为使用了非常规搜索方法。”代理人提出,对方通过“韩 寒 零下 一度”这种中间空格的方式搜索,已经超出一般用户的搜索习惯,不在百度可控制范围之内。

  法院:

  百度存在主观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韩寒于2011年7月1日公证保全时,《像少年啦飞驰》等文档仍在百度文库中,可以判定百度公司消极等待权利人通知,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文档在百度文库传播,因此百度存在主观过错。但是,韩寒索赔数额过高,而且没有事实依据,据此,法院根据韩寒书籍的知名度、畅销情况以及百度公司的侵权行为情节、过错程度、侵权影响等因素酌情考虑赔偿数额,判令百度赔偿韩寒8万余元。

  至于韩寒方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这项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予以驳回。

  对此,韩寒此前曾在博客中表示,其委托作家维权联盟处理相关版权事宜后,并未继续插手此事,而且,他与作家维权联盟在诉求方面有一定差距。“建议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能够和解双赢,探讨出更好的解决方法。我个人并不赞同维权联盟律师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韩寒表示。

  延伸

  百度文库反盗版机制遭质疑

  该案庭审时,百度答辩表示,百度文库已建立起一套反盗版机制,称作“DNA比对识别”系统。百度称已经与上海文汇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等32家版权机构展开合作,采集比对信息。

  “作家没义务将作品交给百度。”韩寒律师认为,百度将作家全部作品纳入反盗版信息库,才能建立反盗版库,这个思维很荒谬。“建立正版库是百度自己的义务,不是作者的义务。”

  有出版界人士也提出质疑,如果版权人必须在百度登记,才能得到保护,那百度则成了最后的仲裁者。这种仲裁者的身份是谁赋予的?为什么作者要将作品交给一个商业公司,版权才能得到保护?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百度,其表示,作家们不必提供图书的所有内容,只要掌握了图书目录和一些书中内容的关键词,就能有效地分辨出涉嫌侵权的文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不应过分打击网络创新性,百度加强著作权技术性保护应该值得肯定。他认为,我国著作权之所以产生诸多问题,主要问题不在于网络平台,而是网民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不高,所以树立“免费下载并不是天经地义”的社会意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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