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作品版权防范引热议 需保护三个对象

2013/03/06发表

  3D打印就在我们身边!在淘宝网搜索栏内输入“3D打印”,系统自动显示一大串“3D打印机”、“3D打印服务”、“3D打印耗材”……与3D打印有关的服务或商品项目从几百到上千不等,价格在普通人可承受范围内,且有多笔成交记录。有报道预测称“中国或成3D打印最大市场”。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3D打印的普及会不会导致盗版猖獗,该如何防范?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丽律师认为:中国3D打印行业的有序发展,需要更完善的著作权法支持。沈丽律师举了3D打印作品保护的例子来说明。完善地保护一件3D打印作品,至少需要保护三个对象:作品源码、依据源码生成的设计图及该件作品的外观。

  在现有中国知识产权法下,作品源码与设计图都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对防盗版最重要的3D打印作品的外观保护来说,如果这件3D打印作品不是美术雕塑,也不是模型作品,就应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报申请、走程序、获批准后才能获得外观设计权。与著作权自动产生、登记程序简捷、登记费用低廉、保护期限长、无需缴纳年费等优点相比,申请外观设计权存在能否获批的不确定性、登记程序复杂、耗时长、登记费用高、保护期限短、需定期缴纳年费等劣势,对海量开发、即时生产、飞速更新、极易盗版的3D打印行业来说,明显不适用。

  沈丽律师指出:3D作品的外观保护适用《著作权法》并非没有希望。2012年3月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实用艺术作品”被添加到了受保护范围内,这就意味着如果该草案最终通过,具有实际用途和艺术效果的3D打印作品的外观将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对3D打印行业的有序发展极为有利。但是,怎样具体判定一件3D打印作品兼具实用性及艺术性,《著作权法》与《专利法》对3D打印作品的外观设计保护如何分工配合,需要等待司法解释或配套的实施细则来更加明确。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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