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盗版泛滥成灾,网络版权何去何从?

2013/05/23发表

  近日,号称“中国数字高清第一门户网站”的思路网,因涉嫌传播盗版高清影视、游戏及音乐作品,被执法部门查封。作为网络盗版数字高清影视类案件此次查处尚为全国首例。

  然而,思路网的查处仅揭开了网络盗版的冰山一角。在这个网络盗版横行的时代,尽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网络盗版的危害,但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免费”的网络资源。在业内甚至流传着“侵权者生、不侵权者死”这样一句话。面对这种局面,网络版权该何去何从成了一个难解之谜。

  灰色产业链

  与搜索、广告结成联盟 风头一过“东山再起”

  受思路网被查处的影响,国内几大视频下载网站为“躲避保护知识产权的风头”接连被封或关闭。据了解,尽管近几年正版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但多种网络资源盗版现象已然成灾,一些盗版网站规模甚至超过了正规网站。

  南京一位IT业人士表示,一些小型盗版网站本身不提供资源,而是通过一些P2P(点对点传播技术)构架的资源发布软件,使得网友可以自行发布资源。网站再将这些资源整合,供其他人共享。“因为视频都是个人提供的,就算是盗版,也没法追究网站或软件的责任。而且,如果想追踪最初的持有者,如同海底捞针。”因此,这些人能够轻易建立起盗版网站,就算被查,只要换个名字、域名,又可以“东山再起”。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彦指出,导致网络侵权盗版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几点,首先是互联网进入门槛低,不需要像传统工商业一样进行登记,鱼龙混杂;其次在互联网上所有的传播方式都可以出现,方便快捷;再次网络侵权盗版是“无本万利”,没有投入,却可以带来巨大利益。

  据业内人士称,盗版网站与搜索引擎、广告结成联盟,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盗版侵权产业链。据了解,电影网站的赚钱方式主要是联盟广告,加入好的广告联盟,一个每天独立IP达1万的电影站每月有2万元左右的收入。

  “迟到”的查处

  网络盗版猖獗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对于网络盗版屡禁不止的局面,这次查处可谓姗姗来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熊琦表示,网络盗版问题的猖獗,其实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我国与发达国家同步面对。然而不同的是,由于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已经极具规模,因此无论是对抗网络盗版还是推动网络立法,都有非常成熟的应对机制。

  熊琦分析称,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美国版权产业主体就大规模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网络用户提起侵权诉讼,大幅提高了网络盗版的侵权成本。同时,版权产业主体积极将修法诉求与政府沟通,不断提高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标准,增加网络侵权的刑事保护,最终得以将数字影视和音乐作品的下载和传播纳入到合法轨道内。

  “相比之下,我国在遭遇网络盗版问题之初,由于相关产业的发展阶段所限,导致其既无法向立法者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也无力阻止网络盗版的蔓延。长期以来我国在网络盗版立法、司法与执法上的进步,都是迫于国际压力的结果,而非自身需要使然,所以在借鉴和引进发达国家经验上的步伐缓慢,这是导致我国对网络盗版行为抑制不力的重要原因。”熊琦说。

  双重压力

  版权产业问题繁多 转型迫在眉睫

  我国出版业侵权已进入传统盗版与网络数字化盗版并重的阶段,而网络数字化盗版暴露出来的治理难题更为棘手。周彦说:“目前除了仍然面临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和网络商业模式缺乏等问题外,相关行业标准、企业融资、分配机制以及内容创作、收费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依然亟待解决。”

  熊琦表示,与21世纪第一个十年相比,我国无论是互联网立法还是执法,都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抑制网络盗版的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司法机关与主管部门对网络盗版的打击程度日益提高,为版权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制度保障。“然而当前我国版权产业面临数字与网络技术的冲击,急需通过转型来谋求产业的发展。”

  据熊琦分析,由于网络盗版仍然大量存在,网络用户获取盗版影视和音乐作品依然较为便利,导致版权产业无法从网络市场中获取收益。我国如果想实现版权产业的真正繁荣,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制度,提高网络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并加大著作权行政执法的力度。

  专家建议

  加强执法部门协作 建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这次首次查处网络侵权案件,熊琦表示:“网络著作权侵权具有技术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因此与以往针对图书音像市场的扫黄打非和著作权行政执法存在很大不同。在这次案件中执法部门在对违法行为的侦察、取证和界定等环节上都表现出了很高的技术性与针对性,说明我国著作权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已经完全能够解决现阶段的网络盗版问题。”

  据办案人员介绍,此次案件是在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协调下,执法总队与公安司法机关密切协作,多次会商疑点难点,最终排除法律和技术上的障碍。

  熊琦建议,从著作权行政执法的角度出发,下一步的工作应该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的执法程序和侵权信息共享平台,以便更为高效地在全国范围内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同时,鉴于本案中违法行为的多样性,将来还应完善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以求各部门之间协同解决网络盗版中涉及的非法经营与内容涉黄涉暴问题。

  入网监管严防死守 加大惩治力度是关键

  业内人士坦言,网络盗版维权道路并不好走。“很多盗版网站根本找不到人,这些网站的备案信息甚至身份证明都是假的。此外,各地执法并不统一,在很多地方,盗版网站、团伙是公开存在的”。

  周彦建议,首先应该加大对经营性网站登记和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的力度,对未经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站和经版权部门认定专门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一律依法关闭和取缔。

  其次,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未经登记或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者,不按照有关规定记录或者保存有关信息、拒绝管理部门查询有关登记或备案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

  此外,还应加大技术、经营方面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对生产、销售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工具、设备的行为,以及未经批准的以互联网技术支持的非法出版活动和文化经营活动,利用网络发布经营信息,并通过邮寄、现场交易等方式经营侵权盗版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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