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官

2018/12/19发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面向法学专家、律师、专利代理人等公开选拔2名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官。
 
  为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中央决定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最高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从立法上明确了有关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
 
  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知识产权法庭工作人员坚持高标准、国际化、专业性、广泛性的标准选派,主要方式包括本院选派,地方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借调,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招聘以及劳务派遣等。为拓宽法官来源渠道,根据《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优秀法律人才。
 
  参加此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包含法律硕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律师资格证书,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专家学者应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从事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教学或者科研工作满8年。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应具有专利等知识产权诉讼、代理等相关从业经历满10年。
 
  据悉,知识产权法庭将于近期挂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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