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音乐网” 侵权案宣判 3名负责人分别获刑

2011/02/11发表

  1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全国首批15起重点案件中唯一的网络侵犯音乐著作权类型案件——“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在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一审判决。“骑士音乐网”未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公司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大量侵权音乐的下载和试听,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法院判决网站3名负责人均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50万元,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20万元。
  2010年10月12日,安徽省版权局接国际唱片业协会举报,“骑士音乐网”未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公司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大量侵权音乐下载和试听。对此,安徽省版权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在“剑网行动”中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严肃查处,并多次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就案件的查处、取证、鉴定等工作多次作出安排和部署。
  为了尽快办结此案,安徽省成立了由省版权局牵头,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滁州市委宣传部、滁州市版权局、滁州市中院、滁州市检察院和滁州市公安局参加的案件指导小组。安徽省版权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办案人员不辞辛苦、兵分多路开展工作,日夜兼程,短短两周时间行程近万公里,奔赴北京、广州、杭州、上海、南京、合肥、黄山、芜湖、巢湖等地调查取证,分层划级搜集证据,查实了13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形成了2000余页的卷宗材料。每到一地,安徽省版权局积极协调当地版权局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取证。2010年12月19日滁州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月22日,检察院向法院就此案提起公诉。2011年1月5日下午,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1月24日上午9时,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此案是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通力配合,历时近3个月成功破获的一起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件。案件侦办力度之大、效率之高、侦破之迅速,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积极配合了当前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彰显了安徽省版权管理部门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吴安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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